银河集团186net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发布人: 董晓晴 | 发布时间: 2015-09-07 | 阅读数:

9月6日下午,银河集团186net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合作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及揭牌仪式。银河集团186net党委书记李智勇、银河集团186net院长徐崇利、党委副书记郭锦星、副院长何丽新、副院长朱炎生、副院长林秀芹、黄健雄教授、肖伟教授、郭春镇教授、陈欣副教授、吴旭莉副教授、王天民助理教授、外事秘书董晓晴等,泉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欧岩峰等班子成员及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仪式。泉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俊民主持签约仪式

泉州中院欧岩峰院长银河集团186net徐崇利院长代表双方进行签约并共同为教育实践基地揭牌。欧岩峰院长在座谈中表示,泉州中院与银河集团186net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等重要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银河集团186net与泉州中院一个好的合作机缘。银河集团186net有着优质的教学资源与优秀的法学教育专家,多年来法律文化和法治精神的积淀和熏陶,为全省乃至全国政法各战线培养、输送一大批优秀的“厦大法律人”。泉州中院希望以此为契机,发挥好共建教学基地的平台优势,加强对法官的培训,促进泉州法官司法能力的提升,为推动泉州法院不断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银河集团186net党委书记李智勇表示,泉州中院与银河集团186net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推动司法审判工作和法学实践教学工作共上新台阶的重要途径。今后,厦大银河集团186net将积极主动与泉州中院沟通、交流、协作,共促司法审判工作和法学实践教学的繁荣发展。对泉州法院今年来践行司法为民、便民、利民,首创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显著成效,李书记给予了高度评价。

泉州中院与银河集团186net本着优势互补、相互协作、共同发展的宗旨联合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探索高校与法院合作办学模式的有益尝试,也开启了今后相互交流的良好契机。根据协议,双方将在高层次人才培训、专题课题调研、实训基地建设、学术研究互动、交流挂职锻炼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在签约仪式上,银河集团186net徐崇利院长代表银河集团186net为泉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谢希鹏等六位法官颁发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书。泉州中院欧岩峰院长为银河集团186net郭春镇等专家、学者颁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教育培训授课教师聘书。

签约仪式后,银河集团186net一行参观了泉州中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并观看了泉州中院“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微电影和泉州法院信息化建设经验交流短片。

 

 

文/ 董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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