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法化贫”实践队赴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调研

发布人: 上官仪 | 发布时间: 2019-07-08 | 阅读数:

2019年7月5日,银河集团186net“惠法化贫”实践队赴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实地调研。本次调研以“法律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基于‘闽宁模式’的探索”课题为引领,重点在于了解厦门市所帮扶贫困地区法律资源现状、厦门市法律扶贫制度的构建、设计以及具体实施情况,吸收厦门市法律扶贫的有益经验,就法律扶贫的“闽宁模式”的构建与创新进行探索。

厦门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科员林菁、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林剑芳、副主任科员甘权仕、副主任科员李春雨及相关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实践队队员们,针对队员们提出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介绍了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律扶贫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性举措。

队员们了解到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具体实施方式十分全面,涉及法律咨询、代理、辩护、公证及司法鉴定等;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十分广泛在刑事方面实行刑事辩护全覆盖,在民事方面涵盖劳动争议、工伤、人身损害、抚恤金、赡养费等诸多民生事项;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采灵活标准,如对农民工、特殊人群、群体性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都免除经济困难证明;法律援助的宣传方式不断创新,通过微电影、公益广告、《丁成说法》广播电视栏目、12348电话热线以及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活动、“一村一顾问”制度等,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与法律援助知晓率,使法律援助成为维护弱势群众合法权益的强有力的途径;此外,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人员结构、志愿者队伍等方面都具有优秀经验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秉承“依法、维权、保障、公平”的宗旨,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始终走在我省前列。


在访谈中,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还向队员们介绍了法律扶贫助力脱贫攻坚的创新之举。在东西部地区的扶贫协作方面,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吴善宽曾通过大型法律援助公益活动——“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中西部老、少、边、穷的律师资源严重短缺的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讲座。“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脱贫攻坚为主题,派出律师志愿者以及大学生志愿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奔赴中西部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服务当地法治建设。此外,在法律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方面,成立了厦门自贸片区法律援助站并聘请经验丰富、热心公益的律师担任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借助信息化管理平台,为进驻企业和企业员工就近提供便捷法律服务,也为打造健康法治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厦门市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还对实践队下一步调研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林剑芳主任指出,法律扶贫过程中法律的保障作用尤为重要,并不是直接产生扶贫的效益,而是在精准扶贫措施的进展过程中,法律跟进、保障措施顺利、有效的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闽宁模式”在法律扶贫方面仍有不足之处,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建议队员们对比闽宁两地法律资源分布与法律扶贫现状,通过对宁夏法律资源缺口以及需求的分析,探索法律在“闽宁模式”精准扶贫措施中的保驾护航与可持续造血功能,并真诚地祝愿队员们在深入实践的基础上,就法律扶贫的“闽宁模式”的构建与创新这一着力点取得可喜的成绩。

此次调研,实践队得到了厦门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科员林菁、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林剑芳、副主任科员甘权仕、副主任科员李春雨以及众多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与支持,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文 辜宝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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