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期刑事法研习会:从唐山案到第三人防卫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2-06-30 | 阅读数:

2021年6月25日晚,以“从唐山案到第三人防卫”为主题的第八期刑事法研习会在银河集团186netB220会议室顺利举行。三名主讲人分别从热点案件及舆情、第三人防卫的典型案例分享、第三人防卫中外立法现状三个角度进行了报告,汪东升老师担任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和评议人,参会的其他同学也积极参与了本次讨论。

会议开始,铁丽谨同学以“唐山打人案件情况报告”为题就唐山案件进行了分析。首先按照时间线介绍了唐山打人案件的具体情况,梳理了该案的起因和处理结果。其次,就唐山案件中引发的舆论热点进行讨论,其中包括网络谣言甄别、见义勇为制度保障、伤情鉴定标准等。最后,围绕本案定罪量刑、暴行入罪、见危不救和见义勇为制度等,介绍了学界相关专家(包括罗翔、周大伟、李立众、劳东燕、邹兵建、黎宏等老师)的观点和建议。

紧接着,叶鸿英同学总结分析了第三人防卫相关案例,重点围绕“反杀”搭讪女友醉汉案、打死劫匪案、赵宇案、陈天杰案等四个案例,对实务判决倾向及特点做出了总结。认为早期实务裁判中对第三人出于见义勇为性质的防卫行为认定还是较为保守,目前已有较大改善。对于第三人防卫如何认定?首先,要综合整个案情,不能仅凭双方死伤结果就轻易定性;其次,要从当事人视角,综合行为手段、强度等具体情节来判断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最后,要充分运用“行凶”认定,准确适用特殊防卫制度。

最后,任卫平同学对“我国见义勇为的现行规范及域外防卫第三人的立法与实践”进行了梳理:第一,她详细介绍了我国现行民法、刑法、行政规范中关于见义勇为的相关规定,并认为我国现行见义勇为规范存在概念界定不明、缺乏统一专门法律等问题;第二,她分享了德、日、英、美四国关于防卫第三人的相关立法规范与实践,并认为我国可以考虑吸收借鉴一些域外防卫第三人立法的合理内容。

会议最后,在三位同学分享了各自主题之后,汪东升老师逐一做了点评,并对各部分可以完善的地方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分享结束后,汪东升老师还和在场同学们对第三人防卫以及最近一些新闻热点折射出的刑法问题做了交流讨论,同学们获益颇丰。

至此,本次刑事法研习会圆满落幕。


图/任卫平

文/叶鸿英、任卫平、铁丽谨

审核/汪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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