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业漫谈与法律写作分享”主题学术沙龙成功举办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21-12-13 | 阅读数:

12月12日周日晚19:00,以“律师职业漫谈与法律写作分享”为主题的学术沙龙在银河集团186netB521教室成功举行。受我院何丽新教授邀请,本次讲座由我院三位院友: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金融保险专业委副主任柳冰玲律师,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卓鲲律师,以及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永灿律师作为主讲嘉宾,与我院师生分享优秀执业律师的职业经验、心得以及法律文章写作的经验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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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首先由柳冰玲律师带来珍贵的经验分享。柳冰玲律师是福建省优秀党员律师、厦门市优秀党员律师以及福建省律师论坛连续多年“优秀发言人” 等多项荣誉的获得者。作为一名优秀的青年律师,柳冰玲律师以“个人IP”和“律师个人IP”两个新兴名词为引子,围绕“从论文写作看律师个人IP”这一主题与大家分享了律师个人IP对于律师这一职业的重要性。同时,柳冰玲律师从“为何常常不是写论文来打造律师个人IP”、“为何可以是写论文来打造律师个人IP”两个问题切入,强调同学们可以通过写论文这一零成本、正向评价的行为本身来关注、发掘自己的优势能力、优势强度、组合优势。柳冰玲律师还指出,一名律师其实最应当获得的是同行对自己专业能力的认可,而写论文便是一个非常能够体现专业能力的途径。最后,柳冰玲律师从选题来源、标题选取、摘要与正文、结语写作等方面为大家带来了丰富的法律论文写作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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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的第二部分由厦门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综合工作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涉外律师人才卓鲲律师带来精彩分享。卓鲲律师围绕“当我谈微信公众号时我想谈些什么”这一主题与我院同学分享了自己微信公众号的法律文字写作经验以及从事律师职业的经历、经验与心得。卓鲲律师从为何写、如何写、有何用三方面展开介绍了微信公众号法律文章的写作经验与技巧。他提出,在写什么文章上应当注重多实务而少理论、有深度但不深奥、有大众亦兼小众、靠个人也需团队;写作过程中应当注意标题的选取,要善于将业务领域与热点结合,应当有自己的思考和观点,并且要学会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同时也真诚分享了自己关于微信公众号文章的编排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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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的第三部分是由陈永灿律师围绕法律论文写作,就选题、材料、模式等内容带来宝贵的经验分享。陈永灿律师是福建省海事案件专家,曾撰写并发表多篇优秀海商法论文。因此在本次学术沙龙中,陈永灿律师针对相关论文的写作缘起、选题、写作内容、写作方法与途径等,展开介绍了自己的论文写作经验。同时,陈永灿律师也给我院同学提出四点建议:第一,论文写作的态度和职业无关,复杂案件涉及的都是基础法律问题,因此同学们要把握好在校时间的学习和训练,法学的训练在于写作和案例研究;第二,重视资料收集,运用七三法则和大数据,学会在微信公众号优秀文章中汲取养分,养成随时记录的习惯;第三,在选题和行文上学会大题小做使用短句,改好标题反复修改;第四,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在规定要求下寻找亮点,发挥自己的优势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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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位律师结束精彩分享后,我院同学积极提问互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2020级民商法博士陈昊泽同学在感谢三位师兄师姐的精彩分享后,也分享了自己的论文写作、发表的经验教训,提出论文写作的格调的重要性并且请教了“大数据统计时的准确性”、“微信公众号法律文章的宣传度”等问题,柳冰玲律师、卓鲲律师、陈永灿律师都给予了认真的答复。2021级法律硕士李锦翔同学也积极发言,表达了对三位律师的尊敬与感谢,并且提出自己在本次沙龙中不仅收获了一种学习输出方式,即除了论文写作也可以通过公众号等流媒体的写作来输出、学习,而且切身感受到律师的专业能力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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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何丽新教授针对本次学术沙龙进行了总结发言。何丽新教授首先表达了对三位嘉宾律师百忙之中出席本次学术沙龙的感谢之情。其次,何丽新教授再次强调法学论文写作对于法律学习和法学研究的重要性,并提出不仅在校同学需要夯实自己的法律知识基本功,学会从实务热点中寻找论文选题与内容,提高论文写作能力,已经从事实务工作的毕业生们也应当坚持法学文章写作,保持并提高自己法律专业素养,深切表达了对同学们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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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学术沙龙围绕律师执业经验与法律写作经验分享而展开,活动历时三小时,参与本次沙龙的硕博研究生都感到受益匪浅。最终,本次学术沙龙在热烈的掌声中完美落下帷幕。


文/吴依妮

图/张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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