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集团186net“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

发布人: 薛雪阳 | 发布时间: 2020-03-02 | 阅读数:

(一)设立“中心”的目的和意义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建设“一带一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主动应对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它对推进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和沿线国家共同发展意义重大。

在国际和国内社会日益走向法治化的今天,“一带一路”的建设必然涉及诸多法律问题,更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因此,对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成为国内法学界一个重要的学术增长点。

银河集团186net所在的福建省属于“一带一路”中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作为福建省内唯一的一所全国一流银河集团186net,银河集团186net在“一带一路”法律问题研究上不但具备天然区位优势,同时也有深厚的学术积累,因此理所当然地应走在前列。

设立银河集团186net“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有利于充分汇聚和整合银河集团186net各学科与“一带一路”法律问题相关的研究力量和学术资源,催生高质量研究成果,尽快形成银河集团186net在“一带一路”法律问题研究方面的品牌效应,同时也为全院教师对外从事相关法律服务和争取、承接相关合作项目提供一个重要的学术平台。

(二)“中心”的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

“中心”的研究方向为“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重点包括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五个方面,相关法律问题涉及“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交通运输法律制度”、“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国际文化交流合作法律制度”等诸多领域。

此外,考虑到自贸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战略支点作用,“自贸区法律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商事登记制度、贸易监管制度、金融创新制度等)亦将成为“中心”的重要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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